为确保大众用药安全,依据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药品规范改变等状况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通脉强肾酒、柴胡滴丸、柴胡口服液和经前平颗粒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药品监督管理局)告诉辖区内相关药品出产企业,依照有关内容赶快完结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作业,相关种类原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自2010年1月1日起不再运用(已出产的产品在外)。
关于修订通脉强肾酒等种类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告诉国食药监注[2009]688号
为确保大众用药安全,依据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药品规范改变等状况,国家局决议对通脉强肾酒、柴胡滴丸、柴胡口服液和经前平颗粒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(见附件)。
请告诉辖区内相关药品出产企业,依照附件内容赶快完结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作业,相关种类原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自2010年1月1日起不再运用(已出产的产品在外)。
附件:通脉强肾酒等种类修订后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